山丹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索引号: 6207250037/2018-89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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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 农委

生成日期: 2018-08-21 08: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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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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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和任务是: 宣传贯彻执行农业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涉农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关于成立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的通知 》(山机编(2013)21号),山丹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为科级建制,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隶属县农业委员会管理,为县农业委员会的行政执法机构,核定事业编制5名,领导职数2名,设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1名。

(三)人员构成情况 

县编办核定单位编制共计5人。2017年末实有人数 4 人,全部为事业人员。

二、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山丹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部门决算本年收入共计30.8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共计28.5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28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山丹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收入决算共计30.8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8万元,下降8.3%,收入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其他拨款减少。收入情况具体为:

1.财政拨款收入26.79万元,占本年收入的87%,与上年相比下降13%。

2.事业收入 万元,占本年收入的 %,主要是……收入,与上年相比增长(下降) %。

3.其他收入4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3%,主要是非本级部门财政拨款和利息收入,与上年相比增长13%。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7,山丹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支出决算共计28.51万元,比上年减少5.18万元,下降15%,支出情况具体为:

1.基本支出28.51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100%,比上年减少5.18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收到拨款减少,设备购置减少。

2.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山丹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部门决算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6.79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6.79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28万元。有关支出分类情况如下:

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1.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9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8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山丹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79万元,比上年增加8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1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山丹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79万元,比上年增加8.1万元,增长43.3%, 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1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度,山丹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0.1万元,比2016年度决算支出减少0万元,下降0%;“三公”经费年初预算0.1万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具体情况如下:

1.山丹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无因公出国(境)费(有参照公务接待费格式)。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3.公务接待费0.1万元,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0.1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0万元。

三、其他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山丹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机关运行支出经费 万元,比2016年度决算支出增加(减少)万元,增长(下降) %,主要原因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7年,山丹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36万元,主要是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止2017末,山丹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共有车辆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辆(其中:公务用车 辆,事业单位用车 辆, ***办公室2辆,公车改革待处置封存车辆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套,其他设备 套,主要是***设备。

(四)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2017年没安排绩效管理的项目。

四、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省财政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省财政厅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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