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92号)要求,委托新疆昌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开展了山丹县明运石料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评估公司已向我局提交了《山丹县明运石料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山丹县自然资源局提出。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9日。
受理部门:山丹县自然资源局矿管股
联 系 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0936-2789819
地 址:山丹县北大街统办二号楼416室
附件:1. 山丹县明运石料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文体
2. 公众意见表
山丹县明运石料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公示板(12.0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