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兰张三四线铁路武张段ZQ5标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
| 索引号 | 6207250018/2025-00315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局 | |
| 公开形式 | 公开目录 | 山丹县自然资源局 | |
| 生成日期 | 2025-11-13 16:11:39 | 是否有效 |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张三四线铁路武张段ZQ5标项目经理部:
《关于新建兰张三四线铁路武张段ZQ5标项目临时用地的请示》(兰张经〔2025〕19号)已收悉,你公司申请在清泉镇清水沟修建兰张三四线铁路武张段ZQ5标拌合站。经我局2025年11月12日局务会议研究,同意你公司在清泉镇清水沟修建水稳拌合站,作为项目建设临时用地使用。该宗用地权属为国有土地,地类为裸岩石砾地、其他草地、采矿用地,占地面积5529.73平方米。四至界线具体位置均以宗地图为准。
根据《山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建兰州至张掖三四线铁路武威至张掖段(山丹县)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规定的补偿标准,临时用地使用总面积为5529.73平方米(8.29亩),经核算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85625元(大写:捌万伍仟陆佰贰拾伍元整)。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2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根据《兰张三四线铁路武张段 ZQ5 标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临时用地土地复垦保证金42016.27元(大写:肆万贰仟零壹拾陆元贰角柒分)。你公司已将土地复垦保证金一次性足额存入到银行。
接此批复后,请你公司严格按照批准用地位置、面积和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用地期满前交回验收合格的土地。若私自改变用途,扩大面积,不按时交回验收合格的土地,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山丹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