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第二中学《土地证》遗失声明
| 索引号 | 6207250018/2025-00362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局 | |
| 公开形式 | 公开目录 | 山丹县自然资源局 | |
| 生成日期 | 2025-12-17 11:40:52 | 是否有效 |
山丹县第二中学位于山丹县西大街87号《土地证》证号为:山国用(1993)字第4-957号。证书遗失,现权利人山丹县第二中学向山丹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申请遗失补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证遗失、 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后,即予以补发”的规定,现声明上述《土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山丹县第二中学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