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25年度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实施方案
索引号 | 6207250009/2025-00039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
公开形式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25-04-01 17:05:00 | 是否有效 |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29号)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甘发改环资〔2025〕52号)精神,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升级,提升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生活品质,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就我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助器具适配”为主要目标,引导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对其购置所用物品和材料进行补贴,改善老年人的居家生活环境,增强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常住甘肃有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不以房屋归属及房屋是否初装为限制性因素。
(一)需求导向。坚持老年人居家适老化需要什么、改造什么,优先考虑高龄、失能老年人家庭的改造需求。
(二)自愿申请。尊重老年人及其家庭意愿,以自愿申请为前提,不搞硬性摊派。
(三)一户一补。以老年人家庭为单位,每户只能申报一次。由适老化改造房屋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受理、统计和补贴。
(四)先改先补。由老年人家庭自主申请并负责改造质量,根据补贴申报先后顺序进行补贴,补贴资金用完为止。
补贴范围以《甘肃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指导目录》(附件1)为准,各市(州)、县(市、区)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引导、备案核拨、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减补贴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确保风险可控前提下,可以以装修合同为依据实施补贴。
超出指导目录范围的购置费用以及居家适老化改造所需装修费、人工费等不予补贴。
在合理的需求范围内购置指导目录内的物品和材料,补贴标准应不高于实际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和优惠后的价格)的30%,每户补贴总金额不超过2万元。
自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对在此期间内购置的物品和材料予以补贴。但因补贴资金支付进度快,提前用完的,则不再补贴。
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共分为申请备案、购改申报、审核拨付三个流程。原则上通过“甘快办”(APP或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线上申请;对于存在应用智能技术困难且家庭成员无法提供有效帮助的老年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村(社区)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必要协助。
1.申请备案。通过“甘快办”上传《甘肃省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需求表》(附件2)、老年人身份证、户口簿、拟改造住房结构图等材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是否符合补贴条件及其需求合理性进行审核,3个工作日内出具意见,对需求符合实际的报县级民政部门,不符合实际的予以驳回;县级民政部门根据资金实际,2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意见。确保补贴资金使用精准、高效。
2.购改申报。老年人家庭备案成功后,自主选择销售信誉好、质量有保证、价格可承受的供货商,购置物品和材料,并索要支付凭证及发票,对购置的物品和材料进行拍照(显示时间)。自主选择具备装修、辅助器具适配等相关专业资质和经验的承接方,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并拍摄改造前后的照片(显示时间)。改造完成后申报补贴,通过“甘快办”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补充提交购置物品材料的支付凭证和发票、改造时拍摄的照片、申报补贴承诺书(附件3)、申请人确定的银行账户及开户行相关信息。
3.审核拨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件后,会同村(社区)对老年人家庭信息、发票和支付凭证、适老化改造实际情况等进行现场核查,1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对申请内容进行复核,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意见。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会同财政部门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确定的银行账户;对不符合补贴条件或者补贴资金用完的不予拨付,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一)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短视频、微信群以及宣传册、明白卡等多种方式,发布相关信息,加强宣传发动,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群众对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的知晓度。同时,要做好反诈宣传,引导老年人家庭从正规渠道购置适老化所用物品和材料,避免发生非法诈骗。
(二)加大推进力度。省民政厅建立每周统计调度制度,并适时予以通报。市县两级民政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依托现有工作专班,结合去年工作经验完善工作机制,全面入户了解、摸清改造需求,细化实施方案、严格审批核查、优化补贴流程、加强服务保障、加大工作力度。县级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每周对补贴资金拨付情况进行汇总,加强补贴资金完成率管控。
(三)严格资金监管。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对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工作的全流程监管,认真审核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并负责对补贴资金拨付情况进行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足额、及时发放。各地要一视同仁支持线上、线下经营主体,以及不同所有制、不同注册地、不同规模经营主体参与;不得指定或变相指定供货商,对于借机哄抬物价、以次充好的供货商,要及时反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发现挤占、挪用、侵占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查处。对发现利用不正当手段伪造、编造相关材料虚假交易、串通他人骗取补贴资金、售卖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及时移交当地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1.甘肃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指导目录
2.甘肃省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需求表
3.申报补贴承诺书
序号 | 分类 | 物品名称 | 实现功能 |
1 | 生活辅助类 | 手动轮椅、电动轮椅 | 用于老年人出行。 |
2 | 助行器、助行推车 | ||
3 | 手杖、腋杖 | ||
4 | 旅行便携车 | ||
5 | 助老外骨骼机器人 | ||
6 | 安全步态训练车 | ||
7 | 下肢助行机器人 | ||
8 | 老花镜 | 改善老年人视物能力。 | |
9 | 光辐射防护眼镜 | ||
10 | 放大装置 | ||
11 | 助听器 | 改善老年人听力能力。包盒式助听器、耳内助听器、耳背助听器、骨导助听器等。 | |
12 | 防走失穿戴设备 | 包括手环、手表、胸卡等设备,用于监护人实时查看老年人的轨迹和当前位置,防止老年人因记忆力下降而迷路或走失。 | |
13 | 监测预警类 | 烟雾报警器 | 对周围环境中烟雾浓度监测,可通过电话语音、短信等多种手段,向监护人等发出预警信息。 |
14 | 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及紧急切断装置 | 对周围环境中低浓度可燃气体进行实时采集监测 ,可通过电话语音 、短信等多种手段,向监护人等发出预警信息。 | |
15 | 积水报警器 | 对地面溢水、积水情况进行监测,可通过电话语音、短信等多种手段,向监护人等发出预警信息。 | |
16 | 炉灶自动熄火保护装置 | 避免因老年人忘记关闭灶具造成的火灾事故。 | |
17 | 家用视频监控装置 | 双向实时视频或语音通话,及时掌握老人居家生活情况。符合国家电气安全标准、信息安全标准的家用摄像头产品。 | |
18 | 跌倒监测雷达 | 对老年人跌倒情况进行监测,可通过电话语音、 短信等多种手段,向监护人等发出预警信息。 | |
19 | 坠床监测雷达 | 对老年人坠床情况进行监测,可通过电话语音、短信等多种手段,向监护人等发出预警信息。 | |
20 | 生命体征监测雷达 | 对老年人生命体征进行监测,可通过电话语音、短信等多种手段,向监护人等发出预警信息。 | |
21 | 紧急呼叫装置(系统) | 用于老年人发生意外后呼救。 |
序号 | 分类 | 物品名称 | 实现功能 |
22 | 环境改善类 | 居室防滑地砖、地板、地胶 | 进行防滑处理、高差处理,安装扶手,防止老年人跌倒、摔伤、撞伤。 |
23 | 卫生间、厨房湿态防滑地砖、地胶,防滑垫 | ||
24 | 无障碍扶手 | ||
25 | 助起架、抓杆 | ||
26 | 斜坡辅具 | ||
27 | 防撞护角、防撞条 | ||
28 | 下压式门把手 | 用于老年人抓握,开关屋内房门。 | |
29 | 可双向开启的门 | 包括对门的整体改造,或通过门磁、智能门锁等方式实现相关功能。 | |
30 | 可视门铃、声光震动提醒门铃 | 采用无线传输,以震动闪光方式提醒老人有客来访。 | |
31 | 床头照明开关、智能陪护灯、语音床头灯 | 优化老年人可视环境。 | |
32 | 智能感应吸顶灯 | ||
33 | 感应地灯 | ||
34 | 智能插座及大按键开关 | 实现对家电设备的用电控制和安全管理;便于老年人操作。 | |
35 | 楼梯升降椅、轮椅升降平台 | 帮助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上下楼梯。 | |
36 | 适老化鞋柜、换鞋凳 | 助力老人起身坐下,避免弯腰跌倒。 | |
37 | 适老化桌椅、茶几 | 防止老年人磕碰、撞伤。 | |
38 | 适老化升降灶台 | 降低操作台、灶台、洗菜池高度或者在其下方留出容膝空间,方便老年人操作。 | |
39 | 适老化升降吊柜 | 在吊柜下方配置开敞式中部柜、中部架,方便老年人取放物品。 | |
40 | 电动升降式衣架、低位晾衣杆 | 用于老年人晾晒衣物。 | |
41 | 助站椅 | 用于老年人起身。 | |
42 | 床边助起架 | ||
43 | 床上起身器 | ||
44 | 助起沙发、辅助起坐垫 | ||
45 | 护理床 | 用于失能老年人的照料。 | |
46 | 护理型床垫 | ||
47 | 床边护栏 | 防止老年人翻身跌落。 | |
48 | 适老化床边桌、床头柜 | 便于行动不便老年人用餐及取放物品。 | |
49 | 可移动护理桌 |
序号 | 分类 | 物品名称 | 实现功能 |
50 | 环境改善类 | 防压疮垫 | 整床式充气或乳胶防压(褥)疮垫。避免长期卧床老年人发生严重褥疮。 |
51 | 多姿态电动平躺移位机 | 提供助浴、助洁、助厕、移位功能,用于失能老年人起居生活。 | |
52 | 卧床二便护理设备 | 辅助解决失能老年人床上排便护理问题。 | |
53 | 马桶增高器、坐便椅、马桶辅助升降椅、可移动坐便器 | 方便老年人如厕。 | |
54 | 适老化分体智能马桶盖 | 提高卫生标准、提升使用舒适度、减少疾病风险、增强老年人使用安全性和便利性。 | |
55 | 坐便器、智能坐便器 | ||
56 | 淋浴椅 | 用于老年人坐姿淋浴,避免意外滑倒摔伤。 | |
57 | 恒温花洒 | 避免老年人洗浴烫伤。 | |
58 | 便携洗浴机 | 用于失能老年人洗浴。 | |
59 | 健康促进类 | 电子血压计、电子血糖仪、指夹式血氧仪、智能体温计等健康数据测量设备 | 用于老年人基础健康数据测量。 |
60 | 智能睡眠监测、便携心电仪、多参数监护仪等健康监测设备 | 用于老年人重点指标监测。 | |
61 | 家用制氧仪 | 改善老年人因肺功能减弱造成的缺氧状况,缓解因缺氧引起的各种不适。 | |
62 | 四肢联动康复训练仪、便携式肺功能呼吸训练器、可控式舌肌训练器、振动康复训练仪、上下肢智能康复机、智能无障碍律动机等康复理疗设备 | 用于老年人康复训练。 | |
63 | 理疗电烤灯、热疗仪、康复仪、按摩仪、艾灸盒等理疗设备 | 用于老年人理疗。 | |
64 | 腰部、膝部等护具产品 | 用于老年人身体护理。 | |
65 | 智能药箱 | 用于老年人科学及时吃药 |
附件2
市(州)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社区)
申请老年人姓名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备用联系电话 | |||
申请改造家庭住址 | (详细地址) | |||
住宅情况 | 自有□ 子女(监护人)所有 □ 其他□ | |||
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 | 物品和材料名称 | 单价 | 购置数量 | 小计总价(元) |
合计数量(件) | ||||
合计总价(元) | ||||
银行卡号和开户行信息 | ||||
适老化改造确认 | 本人及家庭成员自愿对所住房屋进行适老化改造,根据老年人生活需求购置以上物品和材料,同意承担政府补贴外相关费用和房屋改造中有关责任,接受政府相关部门或单位的监督。 申请人(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
本人 (身份证号: )承诺,本次申请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所提交材料和信息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涂改、弄虚作假等情况;购置物品和材料,全部用于本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无任何虚购、转卖等套取资金的情况。同意接受电话回访或实地核查。若违反本承诺,愿意取消补贴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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