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届县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纪要
索引号 | 6207250037/2025-00016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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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 2025-02-17 15:51:07 | 是否有效 | 是 |
十九届县政府第71次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12月12日,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黄国杰主持召开十九届县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园区、财政、自然资源等方面工作。县政府在家领导出席会议,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及省市驻丹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林、县政协副主席王雪云应邀参加会议。现将会议研究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务院11月8日、11月22日、12月6日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11月4日、11月8日、11月15日、11月22日、11月29日、12月6日会议,十四届省政府第64—67次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11月7日、11月20日、12月3日会议和五届市政府第71—74次常务会议精神,并研究了贯彻落实工作。会议强调,这次学习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全面深化改革、生态保护、平台经济、审计问题整改、安全生产、主动创稳、民政、公安等方面重点工作作了系统部署。县政府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要认真学习领会,吃透精神要义,把握政策导向,强化思路举措,确保各项政策高效落实。
二、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城北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审定张掖国际物流园发展规划修编(2024—2035年)的请示》《关于审定山丹县花草滩循环经济产业区煤化工产业园发展总体规划(2024—2035年)的请示》。会议确定:城北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以上《规划修编》《总体规划》再行修改完善,经县委常委、副县长高积鑫审核把关后,报请市政府研究。会议要求,城北工业园区管委会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充分征求吸收县政府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合理划分功能区,优化产业布局,全力推动园区提档升级,保障重点项目入园建设。园区、发改、工信和商务等部门要加强与省、市工信部门沟通对接,积极引入煤化工“头部”企业和链主企业,全力推进煤化工产业园申报设立。县自然资源局要积极与省、市自然资源部门对接沟通,争取在下一轮国土空间城镇开发边界调整时将煤化工产业园部分或全部规划用地纳入城镇开发边界。
三、关于财政工作
1.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财政局《关于审定山丹县进一步理顺国资国企监管工作机制实施意见的请示》。会议确定:县财政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实施意见》再行修改完善,经县委常委、副县长高积鑫审核把关,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提请县委研究审定。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县属国有企业要坚持“管好”与“放活”并重,认真研究国资国企改革政策,结合县域经济结构和发展水平,制定出台相关机制,健全完善监管体系,持续深化县属国企改革,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不断激发经营主体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提升企业经营效益,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2.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财政局《关于审定2024年山丹县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请示》。会议确定:县财政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2024年预算调整内容再行核实确认,经县委常委、副县长高积鑫审核把关后,按程序提请县委、县人大常委会研究。会议要求,县财政局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资金监管,根据收入规模科学合理调整财政支出,增强重点任务财力保障,提高财政资源配置使用效率。同时,各乡镇、各部门要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切实把有限的财力用在保障改善民生、公共服务提升等方面上。
3.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财政局《关于审定动用预备费的请示》。会议确定:县财政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预备费使用安排内容再行核实确认,经县委常委、副县长高积鑫审核把关,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提请县委研究。会议要求,县财政局要严格按照预备费使用要求管理使用资金,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主动掌握中央和省市重大政策动向,抢抓机遇促发展,创新思维求突破,在项目争引、资金争取、招商引资等方面持续用力,积极缓解县级财政压力,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4.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财政局《关于审定山丹县2024年第二批盘活存量资金分配计划的请示》。会议确定:县财政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分配计划》再行修改完善,经县委常委、副县长高积鑫审核把关后,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会议要求,县财政局要严格落实国务院、财政部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部署要求,对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适当压缩2025年财政预算安排规模,避免产生更多的存量资金。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存量资金使用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支付效率,防止资金沉淀。
5.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财政局《关于审定山丹县2025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的请示》。会议确定:县财政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使用计划》再行修改完善,经县委常委、副县长高积鑫审核把关后,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会议要求,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支出用途,加强资金绩效管理,最大限度发挥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效益。县财政局要全面梳理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需求,精心编制项目申报材料,密切与上级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络,全力以赴争取更多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6.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财政局《关于审定山丹县2025年部门预算的请示》。会议确定:县财政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2025年部门预算再行核算完善,经县委常委、副县长高积鑫审核把关后,县财政局批复各预算执行单位。会议要求,县财政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科学编制2025年度财政预算,更好地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级各部门要在保障重点支出、合理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和履职必要支出的同时,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紧盯中央和省上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深挖我县优势条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有效缓解财政压力。
四、关于自然资源工作
1.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审定公布实施山丹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的请示》。会议确定: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林草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再行核算确认,经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和县委常委、副县长高积鑫审核把关后,县政府发布实施。会议要求,县自然资源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评定工作,深化自然资源市场化配置和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推动自然资源精细化管理。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动自然资源管理向数量、质量与生态管护并重转变。
2.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山丹县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请示》。会议确定: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再行核算完善,经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和县委常委、副县长高积鑫审核把关后,按程序上报省、市自然资源部门评审通过后发布实施。会议要求,县自然资源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规范开展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健全同宏观政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县域发展高效衔接的土地管理制度,加强土地资产和土地价格管理,优化配置、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不断提升国有土地使用效益。
五、会前,集中学习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会议强调,法治政府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各级各部门要重视学法、加强用法、模范尊法,认真贯彻党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制度举措,深入学习本行业本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处理好权与法、利与法、民与法的关系,做到依法用权、秉公办事,努力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县司法局要主动加大对各乡镇、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强大合力,切实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出 席:黄国杰、高积鑫、张永盛、张剑波
请 假:李辉(现场调度疏堵保畅工作)
石晶
列 席:李 云 孙 林 王雪云 吴多恭 孟存飞
李新春 周 波 何 跃 陈元龙 秦玉兰
王家强 杨 林 王乐山 马兴虎 李为涛
罗方轶 王 凯 杜吉祥 唐泽科 张 来
李鹏璐 王延亮 刘维禄 何多生 张 泽
周 巍 王 涛 陈 娜 陈 枫 周毅年
石 瑜 胡增华 乔胜德 杨为民 葛 勤
赵文波 唐 谦 黄建胜 韩旭华 杜万善
刘伟茂 艾晓鹏 周玉萍 徐明庚 李生龙
陈玉斌 赵文瑞 张 静 王廷丰 李建民
赵 涛 樊 涛
记 录:王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