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清泉镇委员会 清泉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清泉镇安全生产“大走访、大起底、 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清泉镇安全生产“大走访、大起底、大排查、
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刻汲取“7.17”连霍高速张掖山丹境内交通事故和大佛寺景区火灾事故教训,根据市、县安委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即日起至8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走访、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体系的意见》和省安委会《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全面责任体系实施方案等5个实施方案和项目、信息化建设2个支撑方案的通知》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进一步压紧靠实地方党委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行业部门“三个必须”安全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聚焦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部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走访、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整治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重点整治范围
(一)消防安全。严格落实《清泉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集中开展医疗机构和厂房仓库消防专项整治,研判医疗机构和厂房仓库等重大火灾风险特点,分类施策、多措并举进行重点排查整治。同时检查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影院网吧、养老机构、学校、幼儿园、群租房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设施运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等情况;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高层公共建筑、消防车通道、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和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等问题整治情况;城中村、棚户区、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集散地、集贸市场、易地搬迁等区域,重点检查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隔、违规住人、消防设施以及可燃物、易燃物堆放和储存等情况。
(二)文化旅游、校园和宗教场所。文化旅游:重点检查旅行社企业租用车辆、旅游产品、安全评估、行前安全教育、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和游客意外伤害保险情况;旅游景区景点消防安全管理,景区电瓶车、区间车、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设施管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情况,高空、高速、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管理情况等;星级饭店消防安全管理,火源、电源、油源、气源管理情况等;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电影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大型文化演出活动、商业性演出活动、群众性文化活动演出审批许可和安全防范、应急准备情况等。校园:重点检查学校安全责任落实、安全制度健全、电器设施管理、实验室化学试剂管理、校园周边环境、大型活动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应急疏散演练、安全教育开展、监控设备管理、校车安全管理等方面;检查学生食堂和学生宿舍、校外培训机构租住村(居)民自建房火灾风险治理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情况;检查学校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危险源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升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情况。宗教场所:检查宗教场所消防安全、信访维稳、意识形态风险隐患;做好教职人员走访、维稳工作;检查辖区内宗教场所设立情况,擅自设立宗教场所的,立即上报;全面排查宗教场所燃气使用、房屋安全、消防器材配备使用、电器线路、疏散通道、食品卫生安全、建筑房屋结构等安全隐患问题。
(三)道路交通。全力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桥梁的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及道路防护设施建设情况;加强客车、货车、面包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和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等车辆的监督检查情况;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情况,充分发挥“两站一室”的作用,交通劝导员定期在各村主要交通路口加强路面巡查、对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不带头盔及私家车未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劝导情况;农用机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使用伪造变造牌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拼装改装、不按规定参加保险、报废以及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而投入作业的;上道路行驶农用机械超速超载、载人载客的。
(四)建筑施工。建筑施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在建民生工程领域建设项目排查整治情况;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开工项目重点检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及施工现场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脚手架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控情况;电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管理情况。
(五)煤矿和非煤矿山。煤矿:煤矿“四化”建设和“一优三减”工作进展情况;落实责任制、健全完善制度、强化员工培训、开展警示教育、应急预案演练等情况;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六假六超”(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假建设;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超层越界、证照超期、超批准区域作业)、证照不全、未经批准擅自复工复产、建设区域边建设边生产、迟报瞒报事故、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整治情况;煤矿安全“体检”情况;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四位一体”标准化体系建设情况;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安装和使用符合规程、标准、规范规定情况;建设矿井施工、建设、监理三方责任落实情况;防止已关闭煤矿死灰复燃情况;灾害性天气矿井停产撤人等措施落实情况。非煤矿山:以露天矿山、地下矿井、尾矿库为重点,对开采设计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露天矿山表土剥离和边坡管理、地下矿山机械通风、提升运输、掘井施工、机电通讯、排水供电、采空区、火工品管理、安全培训教育、尾矿库运行管理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发生透水淹井、尾矿库垮坝、排土场坍塌及炮烟中毒等事故;矿山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和尾矿库坝体、周边山体稳定性及排洪设施等巡查检查情况;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加大对地质勘探及采掘施工企业的资质、安全状况、生产施工现场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以包代管、无证勘查开采、乱采滥挖、以探代采等非法违法行为情况;露天矿山采用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和机械二次破碎情况;露天矿山一面坡和伞檐开采整治情况;“头顶库”尾矿库治理和闭库工作情况;严格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矿井、采场边坡、排土场、地表塌陷区等重点部位和尾矿库排洪设施、干滩长度、安全超高、坝体稳定性的检查,严防透水淹井、溃坝漫坝等事故发生。
(六)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情况;危化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化品储存设施,与学校、医院、居民区等重点目标的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安全监控检测系统、紧急停车系统和安全联锁等系统的检查情况;制定动火、动土、高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情况;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煤改气”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应急组织体系建设、应急预案编制和现场处置方案制定及应急演练情况;应急装备配备、应急物资储备情况;打击违法生产和租赁行为专项检查开展情况;油气输送管道标识设置及隐患排查整改、日常维护运行、属地管理职责落实等情况;油气输送管道企业开展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情况;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产品流向信息化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七)冶金工贸行业。严格按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粉尘爆炸、液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和冶金等工贸行业开展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金属冶炼企业高炉、电炉、煤气柜、煤气管道等设备设施隐患排查和设备检维修、有限空间、动火等危险作业专项整治以及项目外包作业安全管理情况;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标准化达标建设和禁止使用设备、工艺在禁止使用期限内淘汰情况;液氨使用企业专项整治验收中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整改情况及安全设施“三同时”、消防设施设备验收情况;严格落实10人以上涉爆粉尘企业“一企一表、一隐患一措施”,持续开展粉尘涉爆专项治理情况;冶金企业是否存在吊运铁水或液渣时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等问题隐患;是否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25项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落实情况等。
(八)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重点设备设施检查整治情况;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投入、隐患排查治理,落实节假日等特殊时段的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操作规程、人员持证、设备档案情况,包括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等情况;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包括重点整治无证或证照不全、擅自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的行为,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等行为;非法制造、安装、使用以及无证操作特种设备等违法违章行为查处情况和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情况。
(九)燃气。重点检查燃气经营企业及加气站安全管理制度、岗前教育培训、从业人员资质、应急预案演练落实情况;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是否有超过检验合格有效期钢瓶的充装使用行为;站内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否办理使用登记,并与相关安全附件、计量器具确保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使用;是否严格履行充装前、后检查记录制度,对超期待检钢瓶及时送检,对废弃钢瓶按照有关标准回收。是否有“黑钢瓶”流通使用,是否有“倒罐”行为等,是否建立液化气钢瓶排查台账,明确液化石油气充装流通走向;高层建筑、公共经营场所、地下空间、工业企业商业经营场所燃气工商业用户是否有预警预报装置,是否有私自拆改现象,作业环境是否通风、通气,员工是否按操作规程使用,是否有应急疏散预案。城乡居民燃气用户是否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燃气灶具,是否有私自拆改燃气设施设备行为,燃气灶具软管是否老化,是否采用喉箍固定、是否有穿墙使用,燃气热水器是否安装在通风良好的非居住房间和卫生间内。
(十)森林草原和水利电力。森林草原:扎实做好森林草原自然火源及人为火源防火管控工作,重点对因烧荒、烧地草、烧田埂、烧灰积肥、烧牧场、烧秸秆等农事用火,以及在林区内,吸烟、乱丢烟头、野炊、烧烤、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小孩弄火等原因引发的森林草原火灾认真开展日常巡查,发现火情火险立即上报扑救。水利电力: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水文测验、河道、水库、堤坝等安全管理情况,加强河道、水库、堤坝等安全管理,重点检查水利设施、病险水库、汛期水渠、河道及道路并行路段的治理监控,严厉打击河道违法采砂等行为;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加强监测监控,强化应急管理,全面落实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十一)农业农村和养殖小区。围绕农业农村安全运行,重点检查设施农业、农村用火用电、火灾预防排查;农机维修企业超范围经营、无证经营,农机维修、报废回收企业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机械和零配件、私自拼装、改装、出具假报废回收证明的;针对农户房前屋后、养殖小区等柴草乱堆乱放、电线乱搭乱设、线路老化等问题,检查是否存在火灾、安全生产隐患,扎实做好问题整改;做好假期返乡学生安全宣传教育,针对农村存在塘坝、水库等,设好安全警示牌,严防游玩、嬉戏、落水等事故发生。
三、安排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4日)。制定行动方案,下发专门通知,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7月25日-29日)。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大走访、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要求,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围绕重点整治领域,建立健全排查整改台账,逐一整改销号清零。
(三)监督检查阶段(7月30日)。镇安委会将定期不定期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安全生产“大走访、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确保问题排查到位、整改措施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处罚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靠实工作责任。各责任领导、责任人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严守安全红线,树牢底线思维,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推动安全生产“大起底、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二)严格排查整治,务求工作实效。要坚持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原则,要对属地监管的企业进行检查,要坚持隐患排查整治“零容忍”,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及时跟踪复查,确保整治到位。对重大隐患依法停产整顿,实行挂牌督办、严管严控、验收销号,严防事故发生。要敢于动真碰硬,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隐患屡改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企业,在依法严厉处罚的同时纳入“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
(三)坚持统筹推进,从严督查问责。镇安委会将加强对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大走访、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程督导,对工作不认真、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的进行全镇通报批评,并将专项行动督查情况与干部年终考核挂钩;对大排查大整治不彻底、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1.清泉镇安全生产“大走访、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清泉镇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
3.清泉镇安全生产“大走访、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情况台账
4.清泉镇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整改台帐
附件1
清泉镇安全生产“大走访、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 钊 镇党委书记、县城市社区党工委书记
李文军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海棠 镇人大主席
徐世英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殷占福 县城市社区党工委专职副书记
王曜德 县城市社区党工委副书记、城市社区管理局局长
张 生 镇政府副镇长
张学铎 镇人武部部长
苗 田 镇政府副镇长
王天成 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陈华春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张璟明 清泉司法所所长
刘多乾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王秀梅 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周 鹏 镇应急和社会治理办公室主任
赵得珊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田咏晶 镇市场监管所副所长
常文晶 清泉派出所所长
张克润 清泉供电所所长
李 刚 祁家店水库管理所所长
王小军 清泉中心校校长
何玉东 文化街社区党委书记
邢 倩 新城社区党委书记
张 冉 北街社区党委书记
周晓华 世博社区党委书记
马进松 滨河社区党委书记
王隆基 长城社区党委书记
夏 晶 博兴社区党委书记
裴 华 永宁社区党委书记
艾晨鹏 和盛社区党委书记
徐继前 南街社区党委书记
崔生麟 焉支社区党委书记
高夏菊 县府街社区党委书记
张全德 南湖村村委会副主任
周瑜生 西街村村委会副主任
徐少东 南关村党委副书记
赵世君 清泉村党总支第一书记
张建林 郇庄村村委会副主任
陈 斌 东街村村委会副主任
席新国 祁店村村委会副主任
武 瑛 北滩村村委会副主任
冯加祥 城北村党总支副书记
王玉全 拾号村村委会副主任
李全国 双桥村党总支副书记
赵宏业 南湾村党总支副书记
邹 俭 北湾村村委会副主任
杨 杰 郑庄村党支部副书记
陈 浩 红寺湖村村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张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