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奇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安排意见

索引号: 6207250030/2020-0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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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奇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安排意见

根据国家、省、市、县委、县政府文件精神和《山丹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县委办发2018〕217号),我2019年开展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为进一步加快我镇农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按照县农产权办《关于印发山丹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的总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我镇工作安排意见

一、目标任务

2020年8月底,完成新开、汪庄村、柳荫村、四坝村集体资产股份改革试点工作,成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登记赋码202012月底,全面完成剩余村集体资产股份改革工作,成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登记赋码。通过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明晰集体所有产权关系,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着力解决集体经营性资产归属不明、经营收益不清、分配不公开、成员的集体收益分配权缺乏保障等突出问题,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落实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利,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

二、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各村社要对已确认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进行再梳理再核查再确认。成员身份的确认既要符合法规,也要得到多数人认可,要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要通过函询等方式对2019年成员身份界定中户籍与界定成员身份不一致的人员逐一落实,做好外嫁女、离婚妇女、丧偶妇女、入赘女婿等特殊群体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工作,防止“两头空”“两头占”的情况发生,切实保护特殊群体权益,编制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册。成员身份确认结果要及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并通报到所有涉及人员,要及时做好未被确认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特殊人群解释工作。

(二)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将清产核资确定的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及集体性资源、政府拨付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的财政投入等形成的资产探索其量化到成员的具体办法。科学设置股权,主要设成员股,是否设置集体股、农龄股等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个人股按村集体组织成员实行一人一股制,男女享有平等权利。具体股权量化、股权配置及管理,结合各村实际确定,但必须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对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发展农民股权合作;经营性资产股权分配对象确认、股权配置比例、单位股权价值额的确定等股权量化工作,在遵循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的前提下,由村民会议审议通过后,张榜公布方可实施;对非经营性资产,有价有物的,按购入价计价,有物无价的,按评估价计价,全部登记入账,建立台账,发放股权证书,由集体统一管理;对集体资源性资产,按照有关政策,做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三)成立组织机构,明确收益分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治理机制,制定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召开成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章程,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并将选举结果报镇人民政府审批备案,新成立的经济合作社要按照“政经分离”的原则,与“村“两委””严格分开,各自承担相应的职能。严禁“村“两委””干涉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事务,确保维护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益。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资产管理的主体,按照相关要求,到县农业农村局办理登记赋码手续,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据此到相关部门办理公章、银行开户等相关手续,充分发挥其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的功能作用。

村集体经济组织年终财务决算和收益分配方案、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公共开支费用和股东收益分配的具体比例,根据经济合作社章程规定由理事会提出,提交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公积金、公益金由经济组织统一使用。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各村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三变”改革,盘活农村集体各类资产,因地制宜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土地、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等资源性资产发展现代农业项目、休闲农业和农村旅游,发展资源经济;支持村集体创办农业生产类、综合服务类合作社等服务实体,发展服务经济;支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土地,建设物业项目,盘活闲置资产,发展物业经济;鼓励以集体林场、土地、水塘等资源性资产及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参股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经营稳健的工商企业,有条件的村,可探索设立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要充分认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长期性,把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成效纳入工作目标考核,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建立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指导,村党支部书记亲自挂帅的工作推进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进落实

(二)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通过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展,各村村两委班子认真做好在家群众宣传动员,全面、客观、详实地解读相关政策,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三)加强督检查。产权办要加强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和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推动工作顺利规范进行,严格杜绝弄虚作假、隐匿资产等违法违纪行为因在产权制度改制过程中不民主、不公开、不透明引发群众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关注度高,操作难度大。要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发挥基层干部的作用。要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及时受理农民的有关诉求,做好政策解答工作,消除不稳定因素,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确保改革试点任务稳妥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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