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甘肃省结婚落户“一件事”
索引号 | 6207250038/2025-00067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政务服务中心 | |
公开形式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25-07-16 10:26:32 | 是否有效 |
问:甘肃省结婚落户“一件事”办理方式?
答: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后,告知当事人结婚落户“一件事”服务,当事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自行选择“网上申请”或“现场申请”方式办理。
问:当事人可办理哪些事项(可自愿选择办理全部或部分业务)?
答:(一)内地居民婚姻登记预约。
(二)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三)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婚姻状况变更)。
(四)户口迁移(夫妻投靠落户)。
问:办理对象有哪些?
答:(一)申请户口登记项目变更(个人婚姻状况变更)的,申请人应为甘肃户籍人员。
(二)申请夫妻投靠迁移户口的,申请人夫妻双方应具有甘肃户籍。
问:有哪些办理流程?
答:(一)婚姻登记预约,婚姻登记。(可全选,也可单独选择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
(二)办理结婚登记后可以选择户口登记项目变更(个人婚姻状况变更)、户口迁移(夫妻投靠落户)业务办理(可全选,也可单独选择)。
(三)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联办业务,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将当事人结婚证、户口簿扫描件推送至公安部门业务系统进行办理。或当事人自行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或甘快办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服务专区推送结婚证、户口簿照片。
(四)公安部门收到联办申请后,按程序办理户口登记项目变更(个人婚姻状况变更)和户口迁移(夫妻投靠落户)业务。
(五)办理婚姻状况变更或户口迁移的,应当在业务申请提交后5个工作日内,由当事人将户口簿原件邮寄至户籍地派出所打印相关信息。
问:办理甘肃省结婚落户“一件事”需要哪些材料?
答:(一)办理结婚证时须提供:
1.男女双方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原件(5月10日起不再提供)。
3.三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双人合影,红色背景照片。
4.再婚者需提供双方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的需要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及判决生效证明;丧偶的户口本婚姻状况显示丧偶或提供户籍注销证明)。
(二)办理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婚姻状况变更)须提供:
1.户口簿原件(当事人自主邮寄到户籍所在派出所)、户口本照片或扫描件(提交申请时上传)。
2.结婚证照片或扫描件(提交申请时上传)。
(三)办理户口迁移须提供:
1.户口簿原件(当事人自主邮寄到户籍所在派出所)、户口本照片或扫描件(提交申请时上传)。
2.结婚证照片或扫描件(提交申请时上传)。
3.户口迁移当事人需提供一寸白底单人照片。
问:办理地点、时间及办理时限?
答:山丹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山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69、70号窗口);办理时间与婚姻登记机关上班时间一致;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之内。(证件邮寄时间不计算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