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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6207250019/2025-00003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住建局
公开形式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5-01-13 09:52:41 是否有效

山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24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认真落实国、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住建工作重点和群众关心热点,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健全公开机制、深化公开内容、提高住建工作透明度,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有效发挥住建行业信息的服务作用。

主动公开。2024山丹县住建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05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3条、部门文件11条、机关简介2条、城市综合执法14条、保障性住房11条、农村危旧房改造11条、市政服务10条、财政预决算9条、重大建设项目32条、部门公开年报2条。

依申请公开。2024山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等事项。

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严格规范网站信息发布程序,加强信息审核把关,促进了网站内容管理的规范化,确保网站内容安全可靠。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全方位、多角度、广渠道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公开的原则,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依托山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载体,首先对发布的信息保障其准确性、时效性;其次经常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专栏专项检查;最后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把政治建设摆在政务公开工作的首要位置,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坚持动态管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坚持每季度开展政务公开平台栏目更新自查工作,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水平。2024年我局对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务信息按照规定不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3.7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策解读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的时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等。下一步,山丹县住建局将继续严格按照“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长效化工作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山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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