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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6207250041/2024-00121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应急管理局
公开形式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4-08-19 10:50:00 是否有效


2023年度

山丹县应急管理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2.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程和标准。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协调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丹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按规定对全县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履行双重管理职责,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消防工作,指导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防护标准、隐患排查、工程治理等防治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损失评估工作,负责接收、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和灾区开展生产自救。

11.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2.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3.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4.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办法;统计和分析全县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为县政府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16.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负责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制定全县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参与研究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定期分析、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17.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8.负责全县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乡镇政府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配合上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核定全县煤矿生产能力和“三项鉴定”(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指数、煤层自燃倾向性)等工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查上报。

19.负责全县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依法审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申办资料,按照行政许可权限依法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

20.负责组织全县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参与全县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21.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全县生产安全信息化建设与日常管理。

22.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23.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全县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除外)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24.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负责全县和县外进丹工作的各类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机构的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

25.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6.职能转变。县应急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方面的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县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

1)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

2)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4)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二、机构设置

山丹县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

1.县应急管理局局机关

2.县煤炭工业管理局

3.县应急保障服务中心

4.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609.9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73.68万元,增长55.36%,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609.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9.37万元,占99.96%;其他收入0.57万元,占0.0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609.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1.67万元,占40.49%;项目支出957.73万元,占59.5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609.37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616.42万元,增长62.08%。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9.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6.42万元,增长62.0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9.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01万元,占4.16%;卫生健康支出33.13万元,占2.06%;住房保障支出37.47万元,占2.3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71.76万元,占91.4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62.53万元,支出决算为160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2.91%。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4.97万元,支出决算为67.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76万元,支出决算为33.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06万元,支出决算为37.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8.74万元,支出决算为147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3.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级下拨自然灾害救灾专项资金增加,故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1.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7.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79万元,下降10.45%,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退休人员以及在职人员奖金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发放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及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公用经费53.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4.72万元,下降78.38%,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公用经费用于办公支出5.52万元,劳务费34.3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86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2.92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3万元,增长323.41%,主要原因是中央、省、市督查检查次数增加,“三公”经费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2.92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3万元,增长323.41%,主要原因是中央、省、市督查检查次数增加,“三公”经费支出增加。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92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24个团组,215人;公务用车购置0,公务用车保有量0为辆;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215人,其中:外事接0批次,0人;(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7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行各项费用及干部职工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等开支。具体开支情况按照支出经济分类:商品和服务支出53.7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4.72万元,下降78.38%,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8万元,增长143.9%,主要原因是省市业务培训次数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90.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3.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0.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0.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二级项目0,共涉及资金5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地震灾害)”“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抗旱救灾补助)”、“连霍高速(山丹段)、“2.8”道路交通事故处置中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嘉奖和慰问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项目消防车购置经费”、“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经费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我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管理情况较好,达到了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理、操作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执行。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地震灾害)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抗旱救灾补助)、“连霍高速(山丹段)、“2.8”道路交通事故处置中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嘉奖和慰问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项目消防车购置经费”、“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经费5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地震灾害)”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109.0713万元,完成预算的54.5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参与地震应急抢险救援力量累计12997(人次),购置应急通信设备16件(套),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评估1项,开展地震应急演练1场次,年度指标完成率100%;二是购置的应急通信设备,因部分设施设备未交货验收,年度指标完成率50%;三是购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资金到位及时率和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及时率均达到100%;四是加强预案应急演练,提升应急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降低灾害损失,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成效显著。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对照绩效目标,存在部分地震应急通信设备未交货验收,资金未足额支付的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245号)的要求,管理和用好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自评表附后)

2.“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抗旱救灾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0.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40万元,执行数为155.2万元,完成预算的45.6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购置抗旱运水车辆10辆,抗旱应急物资1720个,投入抗旱应急人员1370人(次),应急机井1眼;二是抗旱物资、设备等验收合格率100%;三是应急机井正在进行,完成率40%;四是确保抗旱物资需求,保障了城乡居民用水安全,抗旱应急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对照绩效目标,存在饮水工程建设项目正在进行,资金未足额支付的情况。二是进一步完善自评报告。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细化绩效目标,量化绩效分值,完善自评报告,确保了预算绩效自评表所列指标项目、分值和完成度设置合理,匹配度高,自评报告完整规范;二是严格严格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245号)的要求,管理和用好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自评表附后)

3.“连霍高速(山丹段)、“2.8”道路交通事故处置中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嘉奖和慰问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万元,执行数为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奖励先进集体3人,先进个人3人;二是奖励资金及时到位,到位及时率100%;三是激励先进,树立榜样,群众安全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目标值填列需进一步细化、量化;二是进一步完善自评报告。下一步改进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细化绩效目标,量化绩效分值,完善自评报告,确保了预算绩效自评表所列指标项目、分值和完成度设置合理,匹配度高,自评报告完整规范。(自评表附后)

4.“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项目消防车购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购置消防车辆1辆,完成率100%; 二是资金及时到位,及时率100%;三是车辆已正常投入使用,验收合格率100%;四是有效提升我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救援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目标值填列需进一步细化、量化;二是进一步完善自评报告。下一步改进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细化绩效目标,量化绩效分值,完善自评报告,确保了预算绩效自评表所列指标项目、分值和完成度设置合理,匹配度高,自评报告完整规范。(自评表附后)

5.“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万元,执行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评估1项,完成率100%;二是地震灾害损失评估报告规范完善,完成合格率100%;三是资金及时到位,完成率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目标值填列需进一步细化、量化;二是进一步完善自评报告。下一步改进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细化绩效目标,量化绩效分值,完善自评报告,确保了预算绩效自评表所列指标项目、分值和完成度设置合理,匹配度高,自评报告完整规范。(自评表附后)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山丹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我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情况较好,达到了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理、操作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执行。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五、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反映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十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反映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

十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消防应急救援(项):反映用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装备购置、基础设施及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八、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反映用于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受灾群众救助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附表:1.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3.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4.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5.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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