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信访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 6207250044/2024-00005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信访局 | |
公开形式 | 公开目录 | 山丹县信访局 | |
生成日期 | 2024-08-20 17:39:05 | 是否有效 | 是 |
2023年度
山丹县信访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主要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
(2)接待到县委、县政府的群众来访,维护来访秩序。
(3)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完善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和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4)承办国家、省、市信访局和上级有关部门向县委、县政府交办和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5)负责向乡镇、县直部门和单位交办、转送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负责协调我县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和集体上访人员劝返接领工作。
(6)协调、检查、指导全县信访工作,推动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拟订有关信访工作的制度、办法草案;对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工作和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
(7)组织实施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8)承担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9)承担县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协调组织对决定受理的信访事项进行复查。
(10)总结推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负责全县信访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
(11)组织全县信访干部教育培训。
(12)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山丹县信访局是行政一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执行行政会计制度。
(二)人员构成情况
山丹县信访局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10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2023年末实有人数17人,其中:在职行政人员7人,在职事业人员10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12.3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57万元,下降1.1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12.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2.38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12.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36万元,占75.35%;项目支出77.01万元,占24.6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12.38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3.56万元,下降1.1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2.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6万元,下降1.1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2.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3.75万元,占84.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2万元,占7.37%;卫生健康支出11.23万元,占3.59%;住房保障支出14.38万元,占4.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7.42万元,支出决算为31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7.79万元,支出决算为263.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94万元,支出决算为23.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62万元,支出决算为1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07万元,支出决算为1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5.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7.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37万元,下降13.14%,人员调出。人员经费用途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8.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2万元,下降85.0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及标准。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工会经费、劳务费、邮电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5万元,全年预算数为0.19万元,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二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三是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及标准。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8万元,下降84.13%,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二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三是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及标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情况,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1.35万元,全年预算数为0.19万元,支出决算为0.1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二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三是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及标准,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8万元,下降84.13%,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二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三是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及标准。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无外事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3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工会经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21万元,下降85.04%,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及标准。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0%。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1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6%,具体为矛调中心个案补贴。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工作进一步加强了财政资金支出管理,强化了使用资金的责任意识,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矛调中心个案补贴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案件难易程度给予补贴且调解个案成功一件补贴一件,多人成功调解一件的,按一件补贴和对未调处成功,但有效阻止了矛盾纠纷的激化,劝导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处理的,按照矛盾纠纷难易程度给予补贴的原则,今年共调解县域内各类矛盾纠纷1600余件,涉案标的金额1.24亿元,积极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补贴资金将全部发放调解员,不存在问题。矛调中心个案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情况:绩效监控情况良好。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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