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山丹县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意见建议的函
| 索引号 | 6207250009/2026-00010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
| 生成日期 | 2026-01-21 09:55:00 | 是否有效 | 是 |
为深入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切实落实《甘肃省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甘民发〔2026〕4号)要求,精准保障我县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需求,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提质扩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山丹县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起止时间
2026年01月21日至2026年1月27日,为期7天。
二、公开方式
《山丹县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正文将刊载在:山丹县人民政府网站。
三、提出意见方式
1.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邮寄至山丹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地址:山丹县政府统办1号楼301室,邮政编码:734100),并注明《山丹县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2.邮件方式。电子邮箱120758281@qq.com。
3.电话方式。直接通过电话与山丹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联系,联系电话0936-2781061,(工作日8:00-12:00;14:30-17:30),联系人:邹志青。
特此公告。
山丹县民政局
2026年1月21日
山丹县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