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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丹县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50037/2021-00215 发文字号 山政办发〔2021〕46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公开形式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1-11-04 14:05:13 是否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山丹县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

                       山丹县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社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持续加大工作力度防止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出现反弹的通知》(甘教师〔2021〕1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再次提醒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的通知》(甘教明电〔2021〕27号)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待遇保障机制,使教师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日益增强,有效激发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要求,明确义务教育教师与当地公务员工资的比较口径,依法依规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

二、统计口径

(一)义务教育教师。即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条件的人员: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聘用在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执行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序列;在学校承担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工作。

(二)工资项目计算口径。计算比较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的工资项目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绩效工资;计算比较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工资项目包括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地区附加津贴(规范津贴补贴)和年终一次性奖金。国家统一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义务教育教师基本工资按国家规定提高的部分不纳入计算比较范围。义务教育教师改革性补贴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三)奖励性补贴。指学校所在地在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禁自行出台政策发放工资津贴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基础上,对公务员普遍发放奖励性补贴时,统筹考虑义务教育教师的情况。

三、制度保障

(一)建立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长效机制。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和工作对接,定期开展工资待遇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与反馈。县教育局每年与县委组织部负责公务员工资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工资部门进行对接,统计分析我县义务教育教师和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情况,使每年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收入增长幅度与公务员收入增长幅度同步,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凡有政策要求的,每年每次要及时调整、足额发放到位,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公务员工资收入。县人社局要精准把握工资待遇的政策、口径、标准,加强研判分析,及时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县财政局要将教师工资待遇作为财政民生投入的重中之重,千方百计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二)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联动机制。坚持全县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调整与公务员工资收入调整同步进行的原则,综合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做到义务教育教师收入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同步预算、同步调整、同步保障、同步落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部门要形成合力,做到标准统一到位、经费足额预算到位、及时发放到位,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三)严格落实国家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政策。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时调整义务教育教师基本工资标准,县教育局要坚持绩效考核管理的导向,加强奖励性补贴的分配管理,突出优劳优酬,克服平均主义,激发教师队伍活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中央和省市县高度重视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对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提出了明确要求,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国办发〔2018〕89号)和《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吃透政策,明确目标,把握重点,充分认识提高和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待遇的重大意义。

(二)实事求是,把握标准。统计义务教育教师和公务员工资收入待遇情况,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精准把握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政策、口径和标准,统计数据结果必须真实,严禁虚报、瞒报。

(三)统一思想,加强研判。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等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加强研判分析,切实维护义务教育教师合法权益,让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从教,让广大教师安心从教、舒心乐教、静心施教。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印发

相关链接:《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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