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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50037/2024-00041 发文字号 山政办发〔2024〕21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公开形式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4-04-04 17:05:00 是否有效

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部分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企事业及省市驻丹各单位:

根据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现将部分副县长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县委常委、副县长高积鑫: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招商引资、非公经济、创业创新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县招商服务中心、县创业创新服务中心。

联系县工商联、驻丹各通信公司、驻丹各石油天然气公司、国网山丹供电公司。

副县长张永盛:在原负责的工作和分管联系部门单位不变的基础上,代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健康、科技、医疗保障等方面工作,联系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档案馆、培黎职业学院、山丹培校、县残联、县科协。

副县长李辉:负责公安、司法、交通运输、退役军人事务、双拥共建、军政关系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县民族宗教局、县信访局、县人武部、山丹火车站、山丹公路段、邮政公司、驻丹部队。

其他副县长分工按照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政府县长副县长党组成员及有关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山政办发〔202346号)和《关于调整部分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山政办发〔20244号)执行。

AB角工作制调整如下:宋永福、高积鑫为AB角,张永盛、张剑波、李辉互为AB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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