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索引号 | 6207250037/2024-00041 | 发文字号 | 山政办发〔2024〕21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24-04-04 17:05:00 | 是否有效 |
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部分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企事业及省市驻丹各单位:
根据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现将部分副县长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县委常委、副县长高积鑫: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招商引资、非公经济、创业创新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县招商服务中心、县创业创新服务中心。
联系县工商联、驻丹各通信公司、驻丹各石油天然气公司、国网山丹供电公司。
副县长张永盛:在原负责的工作和分管联系部门单位不变的基础上,代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健康、科技、医疗保障等方面工作,联系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档案馆、培黎职业学院、山丹培校、县残联、县科协。
副县长李辉:负责公安、司法、交通运输、退役军人事务、双拥共建、军政关系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县民族宗教局、县信访局、县人武部、山丹火车站、山丹公路段、邮政公司、驻丹部队。
其他副县长分工按照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政府县长副县长党组成员及有关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山政办发〔2023〕46号)和《关于调整部分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山政办发〔2024〕4号)执行。
A、B角工作制调整如下:宋永福、高积鑫为A、B角,张永盛、张剑波、李辉互为A、B角。
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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