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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索引号 6207250010/2024-00069 发文字号 山政发〔2024〕70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司法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4-12-09 16:33:48 是否有效


山政发〔202470



山丹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涉企行政规范性

文件及政策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市驻丹有关单位: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不平等对待企业政策清理部署要求,县司法局会同县发改局对全县现行有效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经十九届县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决定对《山丹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关于强化招商引资工作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2件政策文件予以保留;对《山丹县推进质量发展工作奖励办法》等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对《山丹县农村土地经营权设施农业资产抵押贷款管理办法》等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山丹县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予以修订。

现将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政策文件清理目录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山丹县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2.山丹县涉企政策文件清理目录



                         山丹县人民政府    

                      20241025日   



附件1


山丹县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通过或

批准时间

制定(或实施)单位

一、继续保留(3件)

1

山丹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2022.9.26

县发改局

山政发〔2022142

2

山丹县农业设施产权登记颁证管理办法

2020.5.13

县农业农村局

山政办发〔202048

3

山丹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

2023.3.6

县公安局

山政办发〔20239

二、废止(2件)

1

山丹县农村土地经营权设施农业资产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2020.5.13

县农业农村局

山政办发〔202048

2

山丹县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登记颁证管理办法

2020.8.27

县农业农村局

山政办发〔202077

三、宣布失效(2件)

1

山丹县水权交易管理办法

2019.6.5

县水务局

山政办发〔201978

2

山丹县推进质量发展工作奖励办法

2019.8.22

县市场监管局

山政办发〔2019104

四、修订(1件)

1

山丹县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

2019.8.22

县市场监管局

山政办发〔2019103





附件2

山丹县涉企政策文件清理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通过或

批准时间

制定(或实施)单位

继续保留(2件)

1

关于强化招商引资工作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2022.5.23

县发改局

山政发〔202277

2

山丹县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准入监管和风险防范制度

2022.5.17

县农业农村局

山政办发〔202231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025日印



相关解读链接:山丹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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