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知识产权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6207250038/2024-00046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政府服务中心 | |
公开形式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24-08-22 15:08:30 | 是否有效 |
甘政办发〔2024〕4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甘肃省知识产权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甘肃省知识产权领域省与市县
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知识产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办发〔2023〕48号)精神,在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框架下,坚持权责利相统一、支出责任与财政事权相适应、支出责任适度上移、激励市县主动作为的原则,现就全省知识产权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一、知识产权宏观管理
将制定实施省级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政策,制定知识产权领域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等,省级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确认为省级财政事权,由省级承担支出责任。
将制定实施市县级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政策,市县级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确认为市县级财政事权,由市县级承担支出责任。
二、知识产权授权确权
将省级著作权管理部门办理的国内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作品的登记,确认为省级财政事权,由省级承担支出责任。
三、知识产权运用促进
将省级按照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及相关规划、政策规定等自主实施加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的有关工作,省级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促进和知识产权交易运营监督管理,省级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出版外国图书合同登记、出版和复制境外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合同登记、复制境外音像制品委托合同登记,向国外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登记,省级专利奖励,对全省重点产业发展开展专利导航,支持全省企业开展专利质押融资、专利保险,全省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承办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全省著作权管理部门办理的著作权许可和转让备案,确认为省级财政事权,由省级承担支出责任。
将市县按照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及相关规划、政策规定等自主实施加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的有关工作,市县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促进和知识产权交易运营监督管理,市县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市县级专利奖励,对市县重点产业发展开展专利导航,市县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确认为市县财政事权,由市县承担支出责任。
四、知识产权保护
将省级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省级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建设,省级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评价和绩效监督考核,省级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省级知识产权执法、快速协同保护、维权援助、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技术出口中涉及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对外转让审查,省级软件正版化工作组织推进,确认为省级财政事权,由省级承担支出责任。
将市县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市县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建设,市县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评价和绩效监督考核,市县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市县知识产权执法、快速协同保护、维权援助、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市县软件正版化工作组织推进,确认为市县财政事权,由市县承担支出责任。
五、知识产权公共服务
将省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和融合应用,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安全防护,省级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确认为省级财政事权,由省级承担支出责任。
将市县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在全省传播利用和融合应用,市县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安全防护,市县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确认为市县财政事权,由市县承担支出责任。
六、知识产权涉外工作
将省级与外国地方政府和地方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合作交流,确认为省级财政事权,由省级承担支出责任。
将市县与外国地方政府和地方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合作交流,确认为市县财政事权,由市县承担支出责任。
七、知识产权领域其他事项
将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和普法,区域间知识产权合作交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学科、学院、学位建设等事项,按照隶属关系分别确认为省级或市县财政事权,由同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省级职能部门及所属机构承担的事项,确认为省级财政事权,由省级承担支出责任;市县职能部门及所属机构承担的事项,确认为市县财政事权,由市县承担支出责任。将省内与港澳台开展知识产权合作交流,确认为省级财政事权,由省级承担支出责任。
知识产权领域其他未列事项,按照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事项特点具体确定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按照确定的支出责任,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合理安排财政预算,加强资金管理,落实支出责任。要把知识产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与知识产权领域重大改革有机衔接、协同推进。要围绕落实甘肃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和相关规划任务目标,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省战略实施。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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