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 6207250037/2022-00094 | 发文字号 | 山政发〔2022〕62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22-06-22 18:43:50 | 是否有效 |
山丹县人民政府
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企事业及省市驻丹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21〕28号)及《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张政发〔2021〕6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坚持预防为主、群防群控,总结推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有效经验做法,有效防控传染病和慢性病,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突出问题和结果导向,加快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全面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加强卫生健康知识科普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的广泛宣传,广泛开展健康细胞建设,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为实现“健康山丹”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到2025年,全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5%以上,全县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6%。省级卫生乡镇达到全覆盖,省级卫生村覆盖率持续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
1.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结合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聚焦重点场所、薄弱环节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城镇环境卫生监管;强化集贸市场管理和环境治理,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逐步取缔市场活禽交易,持续抓好城市环境卫生整治;加强交通干线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绿化美化工作,强化日常监管;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整治,推进餐饮业“明厨亮灶”;聚焦农村“三大革命”,推进村庄清洁行动,深入持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依法查处违法排污行为,逐步建立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状况评价。(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县城管执法局、山丹火车站、山丹汽车站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加快推进垃圾污水治理。加强垃圾分类政策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快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逐步建立覆盖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的分类体系。到2025年,全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推进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全县实现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目标;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分区分类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健全完善农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开展垃圾源头减量、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畜禽粪污和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结合常态化科学化精准化疫情防控,加大医疗废物处置系统建设,实现医疗废物、污水分类全收集全处理。(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城管执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全面深化城乡厕所革命。加强城乡公厕改造建设力度,建设足够数量的公厕并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加快推进农村卫生户厕建设,提高卫生户厕普及率;加快村级公厕及配套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采取公益性岗位开发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逐步建立后续管护机制,加强公共厕所管理维护;推进农村学校厕所改造建设,达到安全、卫生、经济、适用、环保五项底线要求;持续推进旅游厕所提档升级管护水平;加强国道、省道服务区和县乡主要公路沿线“公路厕所”建设管护水平;加大农贸市场、医疗机构、客运站公厕环境整治力度,改善环境卫生状况。(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文体广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持续巩固城乡饮用水安全。依法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完善水源地保护、自来水生产、安全供水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强水质监测;加快城市供水管网跑冒滴漏大排查,确保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8%以内,提升供水能力,扩大供水范围;加强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全部依法持证安全经营;扩大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完善农村供水运管长效机制。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到2025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县卫生健康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科学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健全病媒生物检测网络,加强对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宣传,积极参与配合防制工作。坚持日常防制和集中防制、专业防制和常规防制相结合,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第三方机构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加强病媒生物实验室建设,不断提升病媒生物防制能力。(县爱卫办牵头,县直及省市驻丹各单位配合落实)
(二)加强健康科普,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6.养成文明卫生习惯。广泛开展健康科普进村镇、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教育全民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从源头上防控疾病传播。树立良好的饮食风尚,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开展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宣教活动,推广使用限盐勺、限油壶和健康腰围尺,推广“公勺公筷(公夹)行动”。将健康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开展健康知识教育和健康行为引导,形成文明卫生习惯。(县文明办、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县爱卫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倡导自主自律健康生活。加大健康生活方式科普力度,引导群众牢固树立做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养成戒烟限酒、适量运动、合理膳食、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有效预防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针对妇女、儿童青少年、职业人群、老年人等人群及其关注的健康问题,做好精准宣传和健康干预。以多种教育教学形式对学生进行健康干预,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预防近视、肥胖等疾病。推广使用家庭健康工具包。(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县妇联、县文明办、县爱卫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营造健康公共环境。广泛开展控烟履约宣传活动,加强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各级党政机关带头建设无烟单位,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到2022年底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健康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县直各级党政机关配合落实)
9.践行绿色环保生活理念。加强生态环保意识宣传教育,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和绿色家庭学校、社区创建活动,倡导低碳生活理念,将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贯穿到日常生活中,养成节水节粮良好习惯,拒绝浪费。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大力倡导绿色出行。大力推动塑料产品替代和限制使用,加快推进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餐具的限制禁止工作,解决过度包装问题。(县文明办、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机关事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推进全民健身行动。因地制宜,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公共设施,加强健身长廊、广场、步道和体育公园等支持性环境建设,改善城乡居民运动条件。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企事业单位运动场馆向社会开放使用,逐步提高公共体育设施覆盖率、开放率和利用率。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营造良好的全民健身氛围。到今年年底,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90.86%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7%及以上。(县文体广旅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县卫生健康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促进社会心理健康。在各领域各行业普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建立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机制,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公共卫生突发应急事件,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发生突发事件后及时组织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作用,为公众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开展各种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对心理疾病的筛查、识别、处理能力。(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明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社会健康管理,协同推进健康山丹建设
12.深化卫生城镇创建。认真学习国家新修订的《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加大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力度,2023年启动国家卫生县创建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乡镇积极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力争到2025年,国家卫生县创建成功,巩固已建成的省级卫生创建成果。积极推进省、市级卫生系列创建工作,力争到2025年省级卫生村和卫生单位覆盖率有明显提升。(县爱卫办牵头,县直及省市驻丹各单位配合)
13.广泛开展健康城市建设。以营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优化健康服务,培养健康人群、发展健康文化为重点,打造卫生城镇升级版。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健全完善各领域的综合干预措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促进健康环境逐步优化,居民健康素养逐步提升,健康生活方式逐步普及,健康保障和健康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健康文化氛围逐步浓厚,健康社会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县爱卫办牵头,县直及省市驻丹各单位配合)
14.持续加强健康细胞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山丹县健康村镇、健康社区、健康单位(企业)、健康学校、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标准,推进健康细胞建设。各部门单位、各行业要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宣传发动优势,大力开展健康细胞试点建设,积极参与全国常态化科学化精准化疫情防控示范县创建工作,打造当地特色样板,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持续织牢织密疫情防控网,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源、斩断疫情风险链。健全完善健康细胞工作网络,制定细化工作方案,以获得卫生创建荣誉称号的乡镇、村、社区、单位为重点,加快推进健康细胞试点建设,筑牢健康山丹建设的微观基础。(县爱卫办牵头,县直及省市驻丹各单位配合)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爱国卫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和民生工程常抓不懈推动落实,切实落实推进爱国卫生工作的主体责任;县爱卫办要充分发挥统筹领导作用,制定工作方案并定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各项重点任务,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县爱卫办要加强与爱卫会成员单位间的沟通衔接,协调督促部门责任落实;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推进工作整体合力;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对工作突出的给予表扬,对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表彰,对措施不力、工作滑坡的给予通报批评。
(二)强化队伍建设。加强爱国卫生体系建设,在部门设置、职能调整、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要予以保障。切实加强爱卫办工作力量,探索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新方法新举措,推进爱国卫生运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乡镇、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明确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强化人员培训,推动工作落实落地。加强爱国卫生政策研究和信息化建设,探索在疾控中心建立爱国卫生技术指导机构,为爱国卫生提供技术支撑。各级群团组织牵头建立爱国卫生志愿者服务队伍,共推共促爱国卫生工作。
(三)创新工作机制。更新完善《山丹县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深入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经验,建立上下动员主动参与的群众动员机制。推进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和社区网格化管理,以基层爱国卫生工作人员、家庭医生、计生专干、专业社会工作者、物业服务人员、志愿者为基础,推动组建居民健康管理互助小组,提高基层公共卫生工作能力水平。拓展工作渠道,依托乡镇政府、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持续落实“月末周五”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制度,制定村规民约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融入群众日常生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组织、物业管理单位、专业社会工作者或志愿者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
(四)广泛宣传发动。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新山丹APP等政务新媒体的宣传优势,广泛发动群众自觉参与爱国卫生运动,为建设健康山丹贡献力量。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凝聚正能量,不断推进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广泛开展。
山丹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7日
国家各网站
甘肃省网站
张掖市网站
主办: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地址:山丹县文化创意中心 邮编:734100 电话:0936-2722969 邮箱: shdxxhb@126.com
陇ICP备12000199号-1 甘公网安备62072502000105号 网站标识码:620725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