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公租房年度复核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6207250019/2025-00076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住建局 | |
公开形式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25-05-27 10:38:09 | 是否有效 | 是 |
山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关于开展2025年度公租房年度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公共租赁住房住户:
根据《甘肃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公共租赁住房租后使用依法依规,现对公共租赁住房租住户有关情况进行复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范围
已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
二、复核内容
1.租住人住房、收入、婚姻等情况是否发生变化;
2.是否有转租、出借的现象;
3.是否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使用性质的;
4.承租人是否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公租房6个月以上的;
5.是否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6.是否在公共租赁住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
7.是否存在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行为。
8.家庭成员在本县获得其他形式保障性住房或购买、受赠、继承、租赁其他住房,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
9.违反《甘肃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三、时间安排
2025年5月26日开始。
四、复核方式
调查人员采取入户调查、实地核实、邻里访问与档案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查人员在进行实地调查时填写调查表格,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后的管理工作,成立年度复核领导小组,由王磊同志担任组长,钱大武、朱翰鹏、魁丽梅为成员开展此项工作。
六、工作要求
已纳入保障范围的公租房申请家庭应积极配合我中心工作人员入户核查、租户信息登记、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若在规定的核查时间内,申请人或申请家庭成员无法配合核查的,可提前与我中心工作人员沟通具体的核查时间,如果租赁家庭或成员故意拖延、拒绝接受核查的,我中心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解除租住户租赁合同,收回房屋。
附:1.公共租赁住房入户调查表
2.调查入户时间安排表
3.需租住户准备的相关资料(身份证、户口本、现住房情况、现婚姻情况等相关资料)
山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