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服务承诺书

索引号: 6207250027/2026-0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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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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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6-07-28 17: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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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50027/2026-00064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公开形式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6-07-28 17:09:13 是否有效


为规范检定服务行为,保障委托方合法权益,坚守计量检定公正性与权威性,我所郑重向社会及所有服务对象作出如下承诺:

一、坚守科学公正,恪守职业准则

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等法律法规开展工作,所有计量检定遵循国家、行业或国际标准,确保检测数据真实、准确、可追溯。绝不因任何外部干扰篡改检定结果,不与委托方串通出具虚假报告,坚决维护计量检测行业的公信力。

二、保障高效服务,明确时限承诺

1.对于常规检定项目(如一般压力表、电子天平、台式血压计等),自接收计量器具并完成资料审核后的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定报告;

2.针对复杂检定项目(如数字心电图机、数字脑电图仪、燃油加油机等),在与送检方充分沟通确认后,10-15个工作日内交付报告,特殊情况需延期时,提前24小时告知送检方并说明原因。

3.开通“急件绿色通道”,对涉及民生保障、企业紧急生产需求的检测项目,提供优先受理服务,具体时限按需协商确定。

三、优化服务态度,接受社会监督

全体计量检定人员着装规范、持证上岗,接待服务对象做到热情礼貌、耐心解答疑问,全程提供清晰的检定流程指引。对委托方提出的投诉、建议,承诺在1个工作日内响应,3个工作日内给出处理结果。

本承诺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我所自愿接受社会各界、监管部门及服务对象的监督,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与行业后果。

监督电话0936-2729341

邮箱:fymc12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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