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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50003/2021-00016
文号: 县委办发〔2021〕9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公开形式: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1-03-04 15:11:48
有效性: 是
| 索引号 | 6207250003/2021-00016 | 发文字号 | 县委办发〔2021〕9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
| 公开形式 | 公开目录 | ||
| 生成日期 | 2021-03-04 15:11:48 | 是否有效 | 是 |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县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工作,促进县属国有企业有序高效运行,加快推进投融资领域供给侧改革,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6〕97号)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加强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是保证国有资产安全的迫切需要,是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做大做强国有经济、促进全县经济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健全完善的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机制,是推进国有资产优化重组、实现国有资产科学优化布局和保值增值、提高国有资本的运营效率、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客观要求,也是落实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离、构建国有资产监管新体制的内在要求。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积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真正确立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依法管理企业国有资产,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增强企业活力,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规范企业经营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管企业的原则;坚持加快发展和效能优先的原则;坚持依法规范和有效监管的原则;坚持改革创新和做大做强的原则;坚持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一)理顺县属国有企业监管机制。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由县政府授权县财政局代表政府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建立健全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企业监督管理体制。
(二)明确企业国有资产监管范围。县属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和国有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政府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资产及其收益;由企业开发、经营的国有资产;县属行政事业单位“非转经”资产和闲置资产;县政府授权监管的其他国有资产。
(三)发挥财政监管和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能。财政部门根据县政府授权出资人职责,专司国有资产监管,不行使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不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权。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代表县政府对县属国有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或者参与制定所出资企业的章程,使国有企业更好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理顺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健全决策机构、监管机构、执行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逐步实行企业外部董事和外部监事聘用制度。按照党管干部原则,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提请或建议县政府任免出资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公司法》和《企业章程》的相关规定,按法定程序负责国有企业董事、监事、其他经营负责人的委派、任免。
(五)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者的选用制度;建立规范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建立和完善业绩绩效与工资总额控制办法;建立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审计监督等制度;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积极探索和实践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办法。
(六)完善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县属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投资决策与实施管理的制度和程序,投资项目调研、中介机构选聘、内部报告流程、投资授权、项目认证、项目决策、项目实施、风险控制、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所涉及各环节的工作制度和程序规范,应在公司章程中予以明确。应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制定年度投资计划,重大投融资项目报县政府审核方可实施。
(七)建立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明确企业重大事项管理方面的责权界限,加大对企业投融资决策、经营亏损、对外担保、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监管力度,建立企业重大决策失误和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
(八)建立国有企业定期审计监督制度。实行国有资产运营和收益、财务收支、资产负债、重大经济事项等定期审计和企业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必须接受审计部门的年度财务审计,重点审计检查国有资产运营和收益情况,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部门在进行年度审计时,要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审计评价,并提交管理建议书。
(九)加强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履行出资人职责单位要切实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提升国有资产运营效率。建立企业领导人年度经营绩效考核与任期综合绩效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企业负责人经营绩效考核办法根据《张掖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由县财政局牵头,会同人社、审计等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加强对国有企业的考核,明确经营责任,设定考核指标,通过下达经营目标、签订责任书、实施考核奖惩等方法,加强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
(十)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薪酬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组成,全面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薪酬分配方案由县财政部门会同县人社部门根据县属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基本年薪倍数、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和绩效调节系数等因素确定,结果报县政府审批实施。
(十一)积极推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县财政部门建立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和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区分类别和行业,适时调整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2021年达到25%。对县属国有企业按规定上缴的利润,投资获得的股利、股息、产权转让及出租出借收入等,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
(十二)建立财务总监委派监督制度。由县政府向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委派财务总监,负责监督管理县属国有企业财务的会计活动,以及重大经济事项。财务总监不干预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保证企业自主经营权和财务总监职责与监督工作的有效实现。加强企业内控制度建设,提高对企业财务监控能力,防范国有资本流失风险。
(十三)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由企业聘请法律顾问,负责国有企业的法律服务工作,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维护国有企业的合法权益。
(十四)严格国有企业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企业劳动用工应遵循科学合理、总量控制、精简高效、结构优化、人员精干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运转高效、管理有序、降低成本、增加效益的原则。合理设置企业机构和员工聘用制,实行企业员工工资协商机制,建立县属国有企业员工使用、管理、统计报告制度。
(十五)加强对企业及企业领导班子的监督。加强对企业及企业领导班子的监督,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企业领导人员有关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建立完善企业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增强企业班子的整体合力,努力把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坚强领导集体。
(十六)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完善法人治理统一起来, 将党建工作写入企业公司《章程》,健全基层党组织体系,未设立基层党组织的企业,依托业务主管部门参加党组织生活,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产生、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深化企业选人用人机制改革,积极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新机制,加大公开选拔和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力度,积极探索推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和轮岗交流制度。
(十七)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加快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决策部署。坚持企业一把手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各负其责,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企业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县属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机制,推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财政部门要履行出资人职责,切实加强对县属国有企业的领导,履行好监管职责,对企业重大事项进行监管,确保企业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确保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从源头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营造良好环境。树立监督就是服务、管理就是责任的意识,切实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保驾护航,把日常监管融入日常服务之中,为企业献计献策、分忧解难,营造支持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完善监管机制,创新监管形式,履行监管职能,提高监管水平。县属国有企业要主动接受监管,依法依规经营,切实维护好国有资本,使其保值增值,发挥效益。
中共山丹县委办公室 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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