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全县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行为举报电话的公告
索引号 | 6207250023/2025-00094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林草局 | |
公开形式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25-10-15 09:49:19 | 是否有效 | 是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将全县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行为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捕鸟网、地枪、排铳等猎捕工具和采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陆生野生动物。但因物种保护、科学研究确需网捕、电子诱捕以及植保作业等除外。
(二)非法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三)食用或者为食用非法购买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四)非法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
(五)利用电商平台、直播、短视频等网络平台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六)非法采集、出售、收购野生植物。
(七)其他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行为。
二、举报电话
山丹县林业和草原局: 0936-2721181
山丹县公安局:110 或 0936-5919013
三、其它事项
举报人信息严格管理,严禁泄露;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依法从严惩处;举报人需对内容真实性负责,虚假举报将承担法律责任。
保护野生动物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主动提供线索,共同守护生态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