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成立社会团体需要提交材料
索引号 | 6207250009/2025-00073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25-07-29 10:33:08 | 是否有效 | 是 |
筹备阶段,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筹备成立申请书(写明拟申请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名称解释、背景、主要业务内容、成立理由、活动资金及其来源、发起人和发起单位自身情况介绍、拟发展会员及分布情况等,并由发起人签名并发起单位盖章);
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成立的文件
3.章程草案(依照章程示范文本拟定);(加社会组织党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
4.住所使用权证明(三种形式之一:房产单位出具证明,或买卖合同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5.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三万元启动资金);
6.拟任负责人名单,各负责人简历(注明在社会团体的拟任职务)及身份证复印件;
7.会员名册(个人会员应列出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并本人签字;单位会员应列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和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印章,)(个人会员50个,单位会员30个,混合会员50个);
8.会员中的党员花名册
9.填写相关表格
(1)《会员申请表》(单位会员需附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重要证件复印件)
(2)《社会团体名称核准表》
(3)《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
(4)《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
10.业务主管单位出具法定代表人政治审查意见(红头文件)
成立阶段,申请人应当提交如下材料:
1.社团主要负责人签署的成立登记申请报告(写明于规定时间内召开成立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满足成立登记条件);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成立登记的文件
3.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
4.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
5.会员大会投票表决通过的会费标准或管理办法(如不收会费,需由社团主要负责人签署不收会费的申明书,并注明协会活动资金来源)
6.副秘书长以上负责人及专职工作人员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
7.填写有关表格
(1)《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2)《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会长或理事长)及身份证复印件(应写明经审核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电话号码
(3)《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包括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每人一表);及身份证复印件(应写明经审核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电话号码
(4)《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5)《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备案表》
(6)《社会团体负责人专职工作人员登记表》
(7)《社会团体印章备案表》
(8)《社会团体账户备案表》
注:有公职人员担任社团职务的需提交组织部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