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 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6207250006/2023-00025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考核认定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人事股 |
生成日期 | 2023-02-16 17:31:01 | 是否有效 | 是 |
各乡镇学区,县直中小学(园),各民办幼儿园(机构):
根据甘肃省人社厅《关于按系列(专业)修订或制定我省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指导意见》(甘人社厅发〔2018〕27号)文件精神,山丹县开展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认定范围、条件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符合初级职称考核认定条件(本科毕业在现单位任教一年及以上、专科毕业在现单位任教两年及以上)的教师(含2021年招聘的特岗教师和学前教育教师),均可申报初级职称考核认定。
2.凡申报初级职称考核认定的教师,必须有相应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当年完成继续教育合格证、相应年份的年度考核表(2022年的年度考核必须是合格及以上)、师德师风测评表(本科毕业生提供当年的、专科毕业生提供近2年的)。
二、申报流程
1.各单位先将本单位符合考核认定初级职称条件的教师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经单位公示后(公示期5个工作日)推荐申报。
2.各单位职称工作管理人员负责初级职称考核认定的网上申报工作,并由分管领导负责管理此项工作。接到本通知后,各单位务必于2023年2月21日下午6点前完成单位的考核工作并公示。
3.公示的同时开始网上申报工作,各单位及时为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人员分配账号并指导在职称申报系统的上传及填报工作,具体上传及填报要求与2022年职称评审过程一致(参照附件3)。公示结束后将所有材料报送人事股审核。
三、提交的材料
1.单位提交的材料:推荐报告(后面附:考核认定初级职称任职资格人员信息审核汇总表—附件1)、公示结果报告(包括单位公示及单位盖章的公示照片)及个人申报材料复印件(均需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各一份;
2.个人在系统中上传的扫描件:毕业证书、学历电子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继续教育合格证、年度考核表、师德师风测评表、诚信承诺书(附件2)、山丹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征求意见表(山丹县民办学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征求意见表)、单位推荐前的考核表、工作量确认表。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及时摸底宣传,认真做好推荐前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考核工作,让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都能参加考核认定初级职称。
2.各单位于2月24日下午3点前将申报教师填好的《山丹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征求意见表》(附件4)收集齐全,派专人到教育局盖章后扫描上传至评审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一栏;民办幼儿园将申报教师填好的《山丹县民办学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征求意见表》(附件5)收集齐全,派专人到相关部门盖章后扫描上传至评审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一栏,原件交教育局人事股留档。
3.各单位必须在2月28日之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并将推荐报告及教师提供的申报材料报送教育局人事股,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史禄 联系电话:0936-2913503
附件:1.考核认定初级职称任职资格人员信息审核汇总表
2.诚信承诺书
3.初级职称网上申报流程
4.山丹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征求意见表
5.山丹县民办学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征求意见表
山丹县教育局
2023年2月16日
主办: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地址:山丹县文化创意中心 邮编:734100 电话:0936-2722969 邮箱: shdxxh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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